規范非學科培訓:回歸育人正常軌道 |
來源: 發布日期:2023-01-13 人氣:90 |
日前,教育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全面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 看到教育部這個通知,很多不了解教育行業的人會發蒙,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究竟包含哪些類別? 其實,早在2021年,教育部就發文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與非學科類范圍。其中,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學科,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按照非學科類進行管理。 為何要規范非學科培訓 「雙減」政策實施之后,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被大力壓減,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持續升溫。不少學科類培訓轉型為非學科類培訓,資本涌入,教培行業眼看就要迎來新的「風口」。 然而,隨著校外培訓機構治理的深入,發現一些地方的非學科類培訓日常監管不到位,部分機構資質欠缺、質量難以保證;培訓魚龍混雜,預收費監管不完善;部分培訓機構借「雙減」之機肆意漲價、過度營銷、搶占市場,制造社會焦慮,擾亂行業發展秩序……這些問題已引發各方關注,都導致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成為今年的監管重點。 以前,培訓考級和競賽證書“含金量”很大,甚至成為入讀優質學校的“敲門磚”,于是,“送不送孩子上課外培訓班”就成為了所有父母的集體焦慮。這曲解了非學科類培訓的初衷和本意,國家開始對非學科類進行監管,這是教育公平的需要,也是“雙減”實施的目標。體育藝術科技培訓,應該成為完善學生人格和素質的補充,不是決定孩子命運的敲門磚,不是家長之間的攀比,更不是“攬錢”的買賣。 規范非學科培訓意義重大 1、撥正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發展誤區 《意見》要求制定培訓標準,嚴格準入和從業資格,規范內容和時間并監管收費,?顚,一次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60個課時,或者5000元,戶外招生結果,不得與招生入學掛鉤,還將培訓機構納入平臺統一管理。 與學科類培訓相比,非學科類培訓門類更多、更復雜,既不能放任其野蠻生長,也不能因噎廢食!兑庖姟返某雠_,就是幫助教培行業校正發展方向,朝著規范、健康的道路發展。 在過去的兩年中,在疫情和教育部減負的雙重打擊下,絕大部分非學科類機構基本上處于奄奄一息的狀態。比如新東方都轉型直播賣貨了。 這個意見的出臺,最重要的意義是承認了非學科培訓的合法地位,指明了這個賽道的發展方向。監管的目的,是要“全面規范非學科類培訓,使其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 一次性收費不超過5000元。更主要是為了降低風險。畢竟,培訓機構頻頻暴雷,不僅家長增加了風險,對于培訓機構本身也是風險!兑庖姟芬仓该魑磥淼姆菍W科類培訓,需要以公益為目的,培訓機構再盲目或者快速聚集資金進行擴大再生產,難以為繼。 2、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出臺《意見》并不是要禁止非學科類培訓,而是要加快規范非學科類培訓,使其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不管是學科類學習還是非學科類學習,學校始終是教育教學的主陣地,校外培訓的定位始終是有益補充。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減輕負擔與提質增效并重,增加非學科類學習供給,加強音樂、體育、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配備補充,著力解決教師隊伍學科結構性矛盾,開齊開足上好音體美課程,加快構建“雙減”背景下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 因此,規范非學科類培訓工作的一項重要原則就是堅持內外聯動,統籌校內與校外,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 為了使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意見》健全了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進校園的相關機制。各地根據需求可以適當引進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規定,在監管平臺的白名單中確定允許引進的培訓機構,形成培訓機構和服務項目名單及引進費用標準,加強日常監管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為保障校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在校內能以較低價格滿足學生和家長的需求,《意見》要求,引進費用標準要通過招標等競爭性方式確定,并要明顯低于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質培訓服務的收費標準。
一直以來,個別校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在標準、價格、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令家長和學生們頭疼不已!兑庖姟丰槍ν怀鰡栴},一一著力化解。 針對一些地方非學科類培訓門檻偏低、魚龍混雜的問題,《意見》明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與學科類培訓機構同樣實行“先證后照”制度,須依法取得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后,再依法進行法人登記。行政許可的層級與學科類培訓機構保持一致,線上機構為省級管理,線下機構為縣級管理。因非學科類培訓種類繁多、專業性強,規定由省級明確的相應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實際,牽頭制定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基本設置標準,設定行業準入門檻,保證服務質量水平。 培訓機構的從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是衡量一個機構是否正規的重要標準。教育部、人社部在2021年9月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中,就對非學科類培訓從業人員作出了規定,要求必須具備相應的職業(專業)能力證明。 針對從業人員資質問題,《意見》除要求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或具有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外,還規定具體的職業(專業)能力資質標準可由省級以上主管部門明確。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特別明確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在崗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4、深化考試改革緩解家長焦慮 不可否認,隨著體育、藝術納入中考科目,學生和家長出現的培訓焦慮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使非學科類培訓機構日漸火熱。 對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表示,各地中考安排體育、藝術等科目,旨在引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而非為了競爭選拔。一些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刻意對體育、藝術納入中考政策大力宣傳曲解,制造焦慮,使學生家長被動參加校外培訓,增加負擔。 為緩解家長焦慮,《意見》提出要深化考試評價改革,改進體育、藝術中考測試內容、方式和計分辦法,切實加強過程性考核,逐步實現考試成績***呈現,弱化選拔功能,注重對學生運動習慣和藝術素養的培養,堅決杜絕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此外,規范并減少面向中小學生的體育、文化藝術、科技類考級活動,除另有規定外,不得作為體育、藝術科技特長測評、招生入學的依據。 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教育培訓,對于滿足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提升綜合素質,具有促進作用。只有盡快明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協調機制的作用,才能促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健康有序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公益性屬性和補充性教育功能,讓校外教育培訓回歸育人正常軌道,形成校內校外協同減負、合力育人的良好育人局面。(汪琴) |